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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先聲明一件事,我亞弦在鹽水的寺廟界裡只不過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信徒!鹽水各廟宇內部任何人、事的對與錯對我來說更是無關痛癢的事!只是我從民國69年開始致力鹽水文獻的收集與研究,所以寺廟的事件或多或少我會去紀錄!近年來廟會活動頻繁當然也記不勝記。因此我會將我所見到的而在工作許可的狀況下去做紀錄!

昨日,嗯!應該說是前日(5月3日)!下午我為了鎮南宮粉絲團上公佈今年不出轎護庇宮遶境事件的事去找環姨。原本我想去問看有去年轎號的紀錄嗎?但卻被另一件事打亂了我的注意力!
環姨千金說剛好要找我問一件事,我也奇怪有什麼事必須問我?後來她拿出一張字據,上面寫著「亞弦家族(阿賢)在現場為見證人」!我知道那是護庇宮總幹事葉先生寫的,那天他在字據上寫字我的確在現場,但我只個外人,也靜靜的看他們的互動而已!你在紙上寫什麼也沒給我看!我能見證什麼?

既然你也標註上我可以當見證,那我就把當日我在場所看到的與聽到的紀錄在此,既然這個區塊是鹽水大事記的宗教記,那把這件事紀錄進來也是正確的!
當然等我有空也會把前年護庇宮與竹安宮的鑾駕事件紀錄進來!

幾天前正確日子我忘了,就在遶境前兩三天內,我想去求證鎮南宮今年遶境不出陣的消息時剛好碰到護庇宮監事柯永茂里長。

以下是當天所有各人的言、行紀實:

首先柯永茂從外面匆匆抱著6盒物件進來,放到桌子上。對環姨的千金說這些要交給總幹事的請她在『監交人』上面簽名,請注意他說的是『監交人』。環姨千金因為搞不清楚狀況就問永茂說要簽誰的名字?永茂說要簽「李榮」,因為他是總務!
說著總幹事騎機車衝到檳榔攤邊,永茂馬上說你來簽字,總幹事說他要趕著去哪裡!永茂說簽完名再去!要他在『接收人』那裡簽名,請注意他說的是『接收人』。所以總幹事就停車下來衝過來在兩張字據上簽名。然後對環姨女兒說這些妳們收著!經過一小段的爭論後,環姨說就放到哪個儲藏室好了!(當然我不知道那個儲藏室是什麼地方,這是他們護庇宮的專有地方,我這個外人不知道,也無權知道!也不必要知道!)。
忽然總幹事又回過頭把兩張字據都拿過去希裡花啦的寫了很多,但也沒人知道他寫什麼。寫完他把其中一張拿給永茂。然後再說一次叫環姨把那些對講機收好!也沒指示說要收到哪。也沒對在場任何一個人說他在字據上寫了什麼!
永茂也糊里糊塗拿過去了,也沒再多看一下他寫什麼!只匆匆一瞥說寫一堆字不知幹什麼!然後只顧說一些保管那些對講機責任多大的鳥話!
後來環姨女兒說,不對啊!這字據她們是不是也該有一張啊?我插了一句話說,你要他們當監交人就必須給他們一份留存,所以你現在必須去COPY一份給「李榮」才對。永茂說他回去再COPY一張過來給他們!

然後他們在閒聊一些話我也不想多聽,就回家了!

現在突然發現總幹事竟然是私自把『接收人』與『監交人』畫一個S對調,最誇張的是還註明我在場當見證人!這讓我相當不爽!所以在此我提出幾個問題:

1.在場沒有任何一個人對我說要請我當見證!為什麼我會是見證人,那是不是連那時候來買檳榔的那些人都是見證人了?

2.你總幹事在字據上寫著畫著的內容有給我看嗎?那我可以當什麼見證,我見證又有什麼公信力?

3.既沒當面請我當見證人就私自在你們的字據上寫上我是見證人,那麼是不是太不尊重我了!最重要的!你根本就在偽造文書卻要我替你背書!因為你私自把你跟你們廟的總務立場對調,卻沒知會李榮、沒知會『移交人』柯永茂,當然更不可能知會我!卻擅自在字據裡載明這些人都知道,亞弦可以做證!你是見鬼了嗎?

在這件事的發展上讓我有一個重大發現,難怪前年會一直咬我要我交出那些鑾駕!

因為你這位總幹事老想著要展現魄力,卻一點擔當都沒有!只會躲在牆後喊著:「你好入肉就過來」!

你向永茂討回對講機,那好啊!你有魄力啊,那本來就是廟產,你不想讓永茂保管有你的道理,沒人可以說你怎樣!但人家交出來了你卻不敢收,還被告變證人!

我對您的評語只有一句話:『沒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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